我第一次去典司狱的时候,砍掉的是第六根手指。
伴随着第六根手指一起消失的,
还有我犯下的罪恶。
切下它,一切就会从新来过。
1.
那年我刚满十八岁,没经住诱惑,在一群狐朋狗友的热心介绍下,入了毒品的坑。
那感觉太美妙了,让我欲罢不能,飘飘欲仙,
但好景不长,家里东拼西凑的生活费,一下子就被我挥霍完了,
没了毒品的浸润,我无时无刻不想着它,身体里好像有亿万蛆虫啃食着我的腐肉,
家里穷,给眼瞎的娘治病,早就把家里的积蓄掏空,我不可能向家里要,
没钱,就只能去偷,
其他的,就走一步看一步。
那是个不正经婆娘开的照相馆,店里的角角落落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照片,
其中不乏一些香艳非常的限制片,
这些照片,都被小心的保护起来,
但只要有心,对着照片过把瘾还是可以的。
那天夜晚,我毒瘾突犯,生了歹心,冲进照相馆,把那婆娘打晕,
将柜子里的钱连同那台名贵的宝贝相机一起一扫而空,
我没动那骚婆娘,有了票子,什么样的女人没有,
手机拿着红彤彤的票子,我心里得意极了,
但万万没想到,我的这些行为恰巧被一个路过的同学看到,
我被告发,甚至连我吸毒的事都被一清二楚的写进了告发信,
我的事迹传遍了大街小巷。
学校要开除我,公安局要抓我,爹妈更是恨铁不成钢,
辛辛苦苦半辈子供出来的大学生,竟是个窝囊废!
短短几天内,我在学校里就成了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,
寝室里的几个书呆子也都对我露出不屑的神情,
我很恼火,凭什么,不就是拿了几个破钱。
但是我敢怒不敢言,
从照相馆里抢来的钱早就被我挥霍一空,现在躲在学校里也不是办法,
我不想被捉,不想蹲监狱,
我抓上身上仅剩的贵重物品那台相机,跑了出去。
我不记得当时我跑了多久,只知道天暗了下来,
跑!跑!跑!
直到有冰凉的雨点打到我的脸上,
下雨了……
“妈的!”
我低声咒骂一声,随意钻进了一个胡同,躲进一个烂护棚里
奇怪,这条胡同我从来没见过,
护棚旁边就是堆的和小山似的垃圾堆,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气味,
我捏住鼻子,屏住呼吸,
天色灰暗,我身上很凉,
我缩在角落里,两臂紧紧的抱住自己,试图给自己一点温暖,
百般无赖,我开始摆弄那台相机,“咔嚓”
我按下快门,一张相片新鲜出炉,
我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我的成果,
“这,这是什么?”
看见照片的那一刻,我手一抖,差点把手里的相机甩出去,
相片里,刚刚进来的胡同变成了气派的拱门,
上面阴森森的写着三个大字“典司狱”
我颤颤巍巍的取出我身上仅剩的一点大麻,想来点,刺激一下大脑,
“一定是,是我太紧张了,这两天没睡好的缘故……”
我的手还在微微的打颤,
“一定是,一定是……”
我不敢往下细想,要是照片上是真的,那我脚下……
照片上的东西让我血液里的某种恶劣因子兴奋起来,
是的,我的兴奋胜过了我身体内本能的恐惧,
我重新拾起相机,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张处处充满诡异的照片,
一秒,两秒……
除了雨声和风声之外,没有什么特别的,
是我疑神疑鬼了?
想到这,我长长的抒了一口气,
就当我全然放松下来,脚下突然不受控制的向前迈了两步,
一股腥臭的气味猛地钻进我的鼻子,直冲天灵盖,
我来不及反应,
下一瞬,我脚下一空,眼前一黑,失去了意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