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嘀嘀嘀!!!”催命的闹钟响了起来。
“啊……我该去上班了……”我迷糊地想着。
早上起来我的脑子就和被糊住了一样,还有点贫血的头晕。
今天我的身体过于疲倦,但我又实在记不起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,脑中的画面不太清晰,只记得弟弟在床上死死盯住我的一双血红眼睛。
“等等,昨天晚上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啊!”
闹钟还在一边“嘀嘀嘀!!!嘀嘀嘀!!!”的吵闹,我却没有心思再去管这个催命鬼似的闹钟。
脑子里的在我卧室发生的画面渐渐清晰,手腕上的红痕也在提醒着我,这不是一场愚蠢的怀春梦。
“昨天晚上,我、我好像,在我的床上看到了隔壁的弟弟,住在我隔壁的小奶狗……”
我虽然脸上还是一片茫然,甚至嘴角还带着可疑的口水痕迹、本来柔顺的黑长直也好像鸡窝顶在脑袋上,但我内心却是惊涛骇浪。
“难道我和弟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?”
我慌张地跑到浴室的镜子前,脖子和锁骨上的红痕仿佛在回答我——
“你们确实做了,做了还不止一次。”
“不至于吧,虽然我从来没有尝过男人的味道,不、不至于看到一个帅气一点的男人就扑上去,而且、而且,他看上去也就十几岁的样子啊!!!虽然他成年了,这画面也太像犯罪了吧……”
正当我不知所措,“叮咚”“叮咚”打断我内心咆哮的门铃响了。
我正迷糊着,拖鞋也来不及穿,就跌跌撞撞跑去开门。
“姐姐,我给你买了早饭哦~你说过的你想念的国内的烧饼油条和你喝习惯了的美式。”温和清润的男声从门背后传来。
好家伙,巧了,这门背后不正是昨天在我床上的人,他的声音真是有够爽朗的,就好像昨天我们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一样。
门一打开,果真是住在我隔壁的弟弟,陆夕,阳光的正和我初次见到他那样。
我第一次见到弟弟的时候,是一个太阳已经落山的傍晚,他倚靠在门框上,感觉像是刚考完高考的小屁孩,皮肤很白,黑眼圈很重,但眼睛却亮闪闪,虽然比我高一个头却也没什么气势。
我是他的新邻居来着,所以他是特地来打招呼的。
“姐姐你好,我是住你隔壁的陆夕,你可以叫我小夕哦,我们以后好好相处吧~”
“啊哈哈,你好啊,我是新搬来的顾清夏。”
我有些怕生,打着哈哈回着这个过于热情的大男孩。他原来叫陆夕啊,名字这么女气,长得倒是很大一个。
随着时间推移,陆夕成了我在这陌生大城市里的第一个,也是唯一一个好朋友。
我还沉浸在我的回忆中,耀眼的白发晃到了我的眼。
这、这孩子什么时候去染了一头白毛,原本只是个土土小奶狗,这下真成人形萨摩耶了。
看到他手里还提着双人份的中西合璧早餐,我想到萨摩耶就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清晨出去打猎的“萨摩耶”带回来了烧饼和咖啡。
他也带着笑意熟练地走进我的家中,仿佛自己家一样,迅速给我布置好了餐桌并和我一起吃起了早饭。
我的“萨摩耶奇怪幻想”让我好奇心发作。
“小夕,你的头发什么时候去染的?”
“啊??我的头发??怎么回事!?”他跑到了镜子边上,带着一脸震惊,就好像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“你不记得……”我正想问他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,“滴滴滴”出门上班的闹钟打断了我的询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