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九岁这年,我和陈骁那段维持了七年的婚姻,终于成了个笑话。
去民政局的路上,我在车里哭得歇斯底里,指着他的鼻子骂:“陈骁,你还是不是人?我十七岁就跟着你吃苦,现在日子好了,你转身就去找刚毕业的大学生?你的良心被狗吃了?”
陈骁握着方向盘,脸上挂着那副让我恶心的冷笑:“我没良心?沈昭昭,咱俩半斤八两。当初是你自己要跟我私奔的,十七岁就敢跟男人钻被窝,你这种货色,现在装什么纯情?”
我气得浑身发抖,刚想扑过去挠花他的脸,刺眼的白光突然从正前方炸开。
对面那辆失控的大货车,像头发疯的野兽一样撞了过来。
剧痛,黑暗,然后是一片死寂。
等我再次有了意识,是被一股霉味呛醒的。
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看见阳光透过只有巴掌大的窗户照进来,灰尘在光柱里乱舞。
四周是贴满旧报纸的墙壁,逼仄得让人喘不过气。身下那张一米五的小床,铺着早就在批发市场绝迹的粉色小猪床单,洗得都起球了。
我愣了好半天,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皮肤紧致,没有细纹,满脸的胶原蛋白。
我居然回到了十七岁。
那时候,我觉得这里是天堂,是有情饮水饱的爱巢。
现在看来,这地方简直比狗窝强不了多少。
真不知道当年的自己是不是脑子里进了水,放着家里的大别墅不住,跑来这儿受罪。
陈骁是个孤儿,吃百家饭长大的,性子野,拳头硬,是我们那片出了名的混世魔王。
我家境不错,爸妈都是体制内的,从小就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养着,人生规划得明明白白。
按理说,我和陈骁这种人,就像是两条平行线,这辈子都不该有交点。
坏就坏在那次下雪天。
我放学回家,路过一条死胡同,看见陈骁被人围殴。
等到那群人散了,我看见少年躺在雪地里,身上只穿了件单薄的黑卫衣,身下渗出一滩触目惊心的红。
那时候我年纪小,心太软,本来该跑的,脚底下却像生了根。
我鬼使神差地打了急救电话,还把自己的羽绒服脱下来盖在他身上。
“喂……你没事吧?”
少年费力地掀起眼皮,那双眼睛黑得吓人:“你不怕我?”
我哆哆嗦嗦地说:“咱们是一个学校的,打架不好,你以后别打了。”
他嗤笑一声,没搭理我,闭上眼装死。
我傻乎乎地蹲在那儿给他挡风雪,直到救护车来了,还把攒了半年的零花钱垫了医药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