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空荡荡的公寓等了一整夜。
天亮时分,许墨琛才带着满身香水味回来。
脖子和衣领都沾染上口红,预示着昨晚的不平凡。
看着床上熟睡的男人,四十岁的他比年轻时更具魅力。
发量茂密,身材高挑匀称。
第一个十年里,他体贴入微。
会因为我切伤手指而包揽所有家务,再忙也会亲自下厨。
那十年,我没再做过饭、洗过衣服。
创业的第一桶金全部给了我父母,只为帮我摆脱那个暴力成性的超雄弟弟。
那时候我爸妈整日上门骂骂咧咧要钱,要不到,就放弟弟来砍我。
他甚至为了替我挡刀,在医院躺了两个月。
他本可以拿赚到的第一桶金继续创业,但他没有。
他选择用钱帮我脱困,让我摆脱原生家庭。
第二个十年,当我因药物损伤肝脏时,他毫不犹豫地捐出自己的部分肝脏。
康复后,医生说我的身体其实不适合要孩子。
从这开始,我和许墨琛的感情逐渐冷淡。
即使我拼命养生,把身体养得很好,也有条件生孩子。
可我们关系没能再进一步,反而逐渐恶化。
他的手机屏幕突然亮起,是女同事发来的暧昧信息:「昨晚谢谢你,下次再约。」
这样暧昧的口吻,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。
我往上翻找聊天记录,试图弄清楚怎么一回事。
没想到许墨琛早已删空了记录。
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让我如坠冰窟。
整个上午我就坐在床边,被失落的情绪裹挟。
许墨琛醒来后,对准备好的早餐视而不见。
也自动忽略我的存在。
直到看到皱巴巴的西装时,他眼中的厌恶刺痛了我:
「明知道我今天有重要会议,你是故意的吧?」
我赶紧起身,拿起西装准备熨烫。
「不用了!」许墨琛一把抢回衣服,拨出电话,「会议推迟半个小时,你上来帮我熨烫衣服。」
对面正是昨晚发信息的助理林眠眠。
密码锁的提示音响起,林眠眠熟门熟路地按密码进屋。
她脚上那双粉色兔耳拖鞋格外刺眼——
那天,许墨琛把它拿回家。
我兴奋地以为是给我买的,连忙试穿。
直到怒斥声响起:「脱下来,别穿脏了它。」
我愣在原地。
难堪、委屈和不知所措的滋味传遍我四肢百骸。
「你聋了吗?」许墨琛又开始不耐烦催促,「说了不是给你买的,你还要穿多久?这把年纪了,不觉得穿粉色很突兀吗?而且你没发现这不是你的码吗?」
他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,态度强硬帮我脱掉拖鞋。
小心翼翼收进柜子,才放缓语气向我解释:
「这是给林眠眠准备的,她是我的生活助理,每次来家里只能穿你的拖鞋,你脚大,她穿不来你的鞋。」
我想起来了,林眠眠上次穿我的拖鞋,狠狠摔进许墨琛怀里,鞋子也甩飞了一只。
她的脚只有三十五码,而我足足三十九的码数。
难怪我试穿的时候,只能塞进去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