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煜猛地抬头,对上他含着笑的眼睛。
“你不会真以为,跟晚烟有过一段,就能嫁进豪门吧?”他指尖轻轻敲着杯沿,“要不是她失忆,你这种穷小子,连给她擦鞋都不配。”
沈煜攥紧了餐巾,布料在掌心皱成一团。
他是贫穷,可也由不得人如此践踏尊严:“林先生,你我素不相识,你……”
“哎呀!”
话才说到一半,林时川便突然惊叫一声,抬手打翻了那碗海鲜汤。滚烫的液体泼在他手背上,也溅了沈煜满手。
谢晚烟闻声折返,修长的手指立即握住林时川的手:“怎么了?”
“没事……”林时川眼眶通红,“都怪我,被撞见和你在一起单独吃饭,沈先生作为你的男朋友,看见了生气也情有可原……”
谢晚烟立马看向沈煜,眉宇间凝着寒霜:“沈煜,我已经解释过无数次,你非要这样?”
“我没有,是他自己……”
“够了!”她打断他,“我亲眼看见的,还能有假?你究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可理喻?”
说完,谢晚烟便抱着林时川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林时川趴在她肩上,缓缓回头,朝着沈煜露出一个胜利的笑容。
沈煜站在原地,颤抖着伸出被烫得通红的手。
水泡已经鼓起来了,疼得像有千万根针在扎。
可谢晚烟的眼里只有林时川那一小块微红的皮肤。
她走得那么急,那么决绝,连一个眼神都没分给他。
可分明他的谢晚烟,最是心疼他啊。
三年前他做饭烫伤时,她急得眼眶都红了,连夜跑去药店买药,回来一边给他涂药一边说:“阿煜,疼不疼?”
那时候她的眼里全是他。
可现在的谢晚烟,再也看不见他了。
沈煜是一个人回的家。
回去后,他便在客厅翻出医药箱,自己给自己消毒、上药、包扎。
伤口泛起细密的刺痛,像无数蚂蚁在啃噬。
转身上楼时,他无意瞥见客厅角落里那架三角钢琴。
那是谢晚烟恢复记忆后买的,说是要教他弹琴。
可这么久过去,琴盖上的灰尘积了厚厚一层 ——
就像他们的感情,早就蒙了尘。
他红了眼眶,开始快步进房收拾行李。
衣服、证件、银行卡……他一样样整理,动作很慢,像是在和过去的自己告别。
整理到一半的时候,房门突然被推开。
谢晚烟站在门口,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,领带松散。
她看到他摊开的行李箱,眉头一皱:“你在干什么?”
“收拾东西。” 沈煜平静回答,动作不停地低头叠着衣服。
谢晚烟皱眉走近,身上带着淡淡的香水味,是林时川今天用的那款。
她一把扣住他的手腕,力道大得让他疼得皱眉。
“就因为我今天和时川吃饭,你就要闹离家出走?你伤了人,时川都没跟你计较,你倒先耍起脾气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