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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那家杂货铺一待就是三年的时间。
只可惜在我18岁那一年,老板因故去世了。他走的那一天,我哭得比他们的妻儿还要难过。
丧事过后的第二天,老板娘找到我,说:“你走吧。”
就算她不提,我自己也会主动走的。我知道老板在世的时候,她跟老板一直因为我吵过架。她不喜欢我,不是因为我哪些地方得罪了她,她只是单纯地不喜欢我。我不讨喜,我一直知道。
老板则觉得我虽然不爱说话,但手脚还算勤快。其实更主要的是,他只是想给无家可归的我,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。
更重要的是,他也是孤儿。他对孤儿出身的我,有着无以言表的怜悯与同理心。
凭良心讲,老板确实待我不薄。
但是我实在不想因为自己导致他的家庭不睦,所以提过几次要走。老板拒绝了。
他说:“你走了就是没良心。你知道像你这样管个吃住就可以不要工资的人多难找吗?我在你无家可归的时候收留了你,现在你留下就是报恩,走了就是忘恩负义了。你看你要当什么样的人。你走了我上哪里找这么便宜的人?你可别干恩将仇报的事情!”
明明是帮我,一番话却全都是他在占我的便宜。
自此以后,我再没提过走的事情。
但是,自从老板过世之后,我在这里已经没有任何眷恋了,这里也再容不得我。
7
从杂货铺离开,我辗转去过很多地方,做过很多活儿。上工地做过小工,砌砖绑钢筋,也进过电子厂,做过流水线工人,当过保安和服务员,发过传单扮过人偶。
那些年,我做过的工作太多太杂了。
我也去了许许多多的地方,甚至于去了大城市。当我从某个城市的CBD经过的时候,我抬头仰望这些高耸入天的摩天大厦,我想这才叫做城市。但是这些地方,我大概一辈子也进不去。
我想,就算一个顶平凡的孩子,大概也会是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,然后考一个大学,毕业以后来到大城市,进到CBD,然后风风光光做一个白领。而不是像我一样,从流浪开始,靠着两只手做着苦力来谋生计。
有时候我真的挺羡慕他们。
但我只是在一两公里之外,在靠近地铁口的地方发着传单。我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,饭店提供外送服务,我和另外一个服务员阿万被安排到地铁口发传单。
老实说,这项工作挺枯燥的。来来往往的人要么行色匆匆,要么眼睛盯着手机,没人有功夫搭理在地铁口推销的人员。
人们懒得接一张传单,接了还得丢掉,多此一举。
我在地铁口站了一个钟头,恰恰是早高峰扎堆上班的时间。从我身边经过的人无数,但是手上一沓传单仍然还留着。我看他们衣着时尚风姿绰约,而我一件发黄发皱的衣服好像已经穿了好几年。可他们中的大多数,看上去和我年纪也差不多啊。
但就发传单这件事,阿万比我好不到哪里去。他朝我耸了耸肩,然后转头把剩下的传单丢到了垃圾桶,我说:“你干嘛呢?”
“没发完回去是要挨骂的,你刚来不知道,咱们那个老板脾气不知道有多臭。现在没什么人接传单的,你以为十年前呢?”
“可是也不能直接丢掉,不是应该发完再回去吗?”
“你想得挺美,你一个小时没发完,你以为可以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随便你待着发传单啊?老板定的就是一个小时得发完然后回去,不是说发完了再回去。店里还要人帮忙呢,哪能让咱们一直待在外面?”
“可是没发完不是应该带回去明天再拿出来发吗?直接丢掉再去印不是还要花钱?”
“你怎么这么死脑筋?带回去不就是不打自招了!那没发完,不是要挨老板一顿骂了?我刚才跟你说那么多白讲了啊?再者说了,再印也是花老板的钱,又不是花你的钱,你担心个什么劲儿?你就算帮老板省下钱,这钱你以为进得了你腰包啊?哥告诉你,老板一个月就给咱们2000块,能少干活就少干活,你给老板想那么多干嘛?你是脑子有毛病吗?”
阿万继续跟我说:“你别是心灵鸡汤喝多了,以为讲诚信讲规矩就能获得什么不一样的好结果,我告诉你,社会是很现实的,你不机灵一点,倒霉的是你自己。你以为老板会守在哪个地方,看见我扔了传单就出来骂人,看见你那么诚实没发完就带回去,就表扬你吗?你别做梦了,少看些鸡汤,多看看现实吧!”
我听明白了。但是我还是决定把传单带回去,我想我的诚实应该能够获得老板理解。
但是我猜错了。如同阿万回去前对我百般苦劝:“你就是个大傻子,让你丢掉你偏要带回去,你不被老板骂一顿我阿万跟你姓。我可告诉你,你自己找死别拉我垫背,我空着手回去就是发完传单了,你要拆我台我可跟你没完。”
阿万说的是没错的,我果然被老板给狠狠数落了一顿。尤其是当老板发现阿万空手回去的时候,就更加觉得我窝囊没用。
但我没有怪阿万,他毕竟提醒过我,是我自己一根筋偏要往枪口上撞的。
老板还警告我:“店里现在生意不怎么好,我过一阵准备开掉几个员工。你们谁表现好谁表现差我都看在眼里。”其实我想问为什么我诚实反而处在被开掉的境地,而阿万却可以被表扬?但我最终没说出来,因为那样就会拆了阿万的台了。
不管怎么说,阿万教会了我第一课:做人可别太老实。
但我不想因为免遭一顿骂,而违背了自己做人的信条。尽管这个信条对于阿万来说,既不能吃也不能喝,就是个碍手碍脚的玩意儿。
阿万一直跟我强调:“咱们一个月挣2000块钱,就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。还信条,我信你个鬼的条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