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活过来第一件事,就是去整点麻辣兔头吃一吃。
一口气吃了十八盘。
结账时,才发现口袋空空。
酒楼老板要把我扭送官府。
我哭喊着说什么都愿意做,求他放我一马。
不是我变窝囊了。
是我本来就窝囊。
没了仙骨,成了凡人更窝囊。
就这样。
我被卖进了当地富商家里,成了傻子少爷的未婚妻。
照理来说,这么有钱,就是缺胳膊少腿也不缺媳妇。
可傻子少爷长得又黑又壮,力大如牛。
有次憋不住了,当街撒尿,甩动驴鞭。
再加上,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年纪,看到什么都有冲动。
原本愿意的姑娘也都不愿意了。
有个体弱的姑娘走前说:「他是个不知轻重的,我怕我活不过新婚夜!」
富商上上下下打量着我,不满地说:「这细胳膊细腿的,能行吗?」
更痛的我都受过,不怕这一遭。
我拍着胸脯保证,不会让府上有血光之灾。
傻子少爷倒是不挑,已经「媳妇媳妇」地叫上了。
我前头活了百来年,都没个道侣。
好不容易动心一次,还被人挖了骨头。
死了三年,醒来第二天,居然就有了个夫君!
怪不得老中医说,睡觉治百病。
我和傻子少爷的婚事定在了七天后。
当晚,我睡得很香。
许是要成亲了。
我梦到了很久之前差点成亲那次——
穿着红色喜服的男子牵着我的手。
烛火摇曳。
映衬得他清纯标志的面容中又添一丝魅惑。
他的面容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。
肤白貌美,芝兰玉树,雌雄莫辨。
就是身量太高了些,宽肩窄腰,让人还是一眼瞧出了男女。
白屠锦激动的时候,还会冒出兔子耳朵和尾巴。
我摸着他的耳朵,让他不要紧张。
「不就是成个亲嘛!」
虽然,我说这话时,声音在抖。
他垂下眼眸盯着我,满目柔情,红着脸说:「阿惜,你好美。」
仿佛爱极了我的模样。
可那天,我们终究没有拜成天地。
他的青梅大限将至,传音给了他。
他走时,大红喜袍随风扬起,掀起了一地尘土,迷乱了我的眼睛。
我也在那一天,知道了他处心积虑接近我的原因。
我身上的寒毒是他下的。
我被人追杀的原因,是他放出了我的行踪。
往昔相伴,能有几分真情?
不过是在抽我仙骨时,假惺惺掉了几滴眼泪。
我不稀罕。
还不如,和傻子成亲。
好歹不会骗我。
第二日。
我带着府上小丫鬟们去采买婚嫁用的东西。
兴致勃勃挑头面时,听说镇上来了一群仙人。
听到「仙人」两字,我就烦。
好死不死,富商家是镇上首富,屋子盖得最好,仙人们要下榻过来。
我一回去,就被傻子夫君孟安康拉到一边。
「娘子娘子,咱爹让我带你走小门,避着点仙人。」
「为何?」
「因为那为首的大仙是兔子变的,而你前些天吃了十八盘麻辣兔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