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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那时才七岁,我妈给我画大饼,说只要乖乖听话,以后想吃多少肉都可以。
我馋得要命,因为老家农村穷得几个月见不到丁点儿肉沫星子。
结果我差点在婚礼上被活活淹死。
被捞起来时,我妈嫌弃我丢了人,直接将我丢进了小黑屋。
她和她的新老公谈情说爱,我饿得两眼发晕,呜呜呜地哭。
有人撬了窗,丢进来一个硬邦邦的馒头。
我饿得要死却还是知道说谢谢。
门外那人冷哼,「喂狗的。」
2?
后来我才知道。
许家是豪门,那天一脚踹我进泳池的人是这家的小少爷许恒。
听说许恒的妈死了,还是被我妈给气死的。
所以他恨我。
巴不得我去死。
于是在那之后我见到他就绕道走。
因为每次看到他都能激起我被水淹没的恐惧和绝望。
但同在一个屋檐下,哪有避得开的道理?
这天下雨天,我刚进门来不及换鞋。
身后许恒的车就到了。
司机和佣人一拥而上,关切备至。
我避无可避只好缩在墙角,低着头希望他赶紧过去。
结果他站定在门口说了句,「鞋子脏了。」
一群人人仰马翻,恨不得拿脸去给他擦鞋,而他却看向角落里瑟缩的我,下巴一抬。
「你来擦。」
我只好走出来,从佣人手里拿了毛巾就要蹲下。
「跪着擦。」
他要我跪着,我不敢不跪。
可是在我跪下来要擦鞋子时,他却一脚将我踹开。
「软骨头。」
我捂着发疼的肩膀,心想,硬骨头太脆,容易断。
还是软骨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