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村那天,李婶和许多村民都到村口来送了我。
手上还提着大包小包的特产吃食。
我心中流过一抹暖流。
一一谢过之后,我才坐上去往镇上的牛车。
心中是前所未有的开阔,我知道,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。
只是走到一半,路口中央突然出现一个人。
是宋卫安。
他面色灰败,将牛车拦下以后就冲到我面前跪下,卑微的哀求着。
“金铃,你带我一起走吧。”
“我在这个村子已经待不下去了,你不带我走,我会死的!”
“咱们夫妻一场,你忍心这么对我吗?”
我轻蔑的笑了一声,踢开他抓住我的手,居高临下道。
“宋同志怕不是忘了,我们已经离婚了,你的死活,也跟我没关系了。”
“你以前不是说看不上城里的风气吗?怎么现在又巴巴的赶着要去啊?”
宋卫安疯狂的摇着头。
“不是的,那时我怕你会看不起我,才会说那些话。”
“毕竟我只是个泥腿子,你却是知识分子,我喜欢你,可我也怕你看不起我。”
“金铃,我只是太喜欢你了,求你原谅我这一次吧,求你……”
我没忍住翻了个白眼,不耐烦的看着他。
“你不会以为你说这些,我就会原谅你吧?”
宋卫安着急的想要拉我的手。
“金铃……”
一旁原本看戏看得津津有味的赶车人见状,一鞭子就抽到了宋卫安手上。
“宋同志,你和许同志已经离婚了,可不能对女同志动手动脚的,不然就是流氓罪,等下被了可是要坐牢的!”
宋卫安被这一鞭子抽得面目扭曲,却不敢再来拉我了。
我厌恶的瞥他一眼,对赶车的村民道。
“同志,我们走吧,我跟他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。”
村民应了一声。
“好嘞!”
宋卫安察觉到我的厌恶,身形颤了颤,还想说些什么,却没有再开口。
牛车越走越远。
我与宋卫安此生也不会再有交集。
回城后,我如愿上了大学。
又靠着上一世的记忆,进入了新兴行业有了成就,成为了国内第一批富起来的企业家。
后来,我又回去过一次。
是以慈善家的名义,给村里捐献了不少东西。
李婶和村民看到是我,争先恐后的跟我说了之后的事。
听说之后李卫安和林蔷还是结婚了。
可惜两人谁都找不到工作,就算有,干的也是最苦最累的活。
林蔷很快就受不了,在红薯地里累到流产了。
自那以后,宋卫安就发了疯,每天对着林蔷拳打脚踢,怪她把我赶走了。
林蔷受不了,在一个傍晚拿着剪刀剪了宋卫安的命根子。
活是活下来了,就是跟封建社会的太监无异,以后都不能有后代了。
也因为这件事让村里人更加不敢靠近他们,他们两个成了村里的边缘人,日子过得穷困潦倒。
我听着也是唏嘘不止。
还以为宋卫安多喜欢林蔷呢,原来也不过如此。
之后在村里,我也偶然遇到过宋卫安和林蔷一次。
两人形容枯槁,三十岁的年纪就有了满头白发,费力的在红薯地里挖着红薯。
我经过时,也不知道他们认没认出我。
但是宋卫安眼中明显湿润起来,眼巴巴的看着我。
我目不斜视,意气风发的离开了。
没必要再纠结过往。
毕竟,我已经有了大好的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