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赢了。”他下沉前的最后三个字。
我将他慢慢泅进长欢池中,看着他最后的双眸消失在水面。
他不再是骄傲的东朝太子,而我也不再是青戈冲锋的女前卫。
他将我碾在脚底要我生。
又将我囚在身下要我死。
而现在,他不必抉择我的生死,他只需要安静地在水底看着我快活便是。
01
青朝四年,歌舞升平,国泰民安。
我临朝不过三载,便是一派山河清晏的壮丽图景。
“怎么样?你喜欢吗?”我朝长欢池撒下一把鱼饵,顺便问候一下前朝太子。想必他在池底冰了又融,融了又冰三年,也该气消了。
宫女又送来了一幅幅大选的才子图,我倚在贵妃躺椅上挑挑拣拣,始终没有一副合适的模样。
什么是合适的模样?我也常问这个问题。
大概就像前朝太子那样,永远一副风轻云淡,毫无顾忌,手里的刀却从未停下杀人。
这样矛盾的性情无法用任何词语形容,思来想去只能唤他两个字:宁致。
明雪总是说我还是忘不掉他,他死了也不让他安息归冢。我只能笑笑应和她,是啦是啦,没有他在身边我都活不下去了。
说罢我们二人都笑笑而过,她替我研磨,我继续批改奏章,就像无事发生一般安静。
不知过了多久,宫里只剩下几盏灯,金烛摇晃,屋外突然刮起一阵阴风,乌云密布却不见一滴雨。
我也习惯了旧东朝阴雨绵绵的天气,大概这就是坊间传闻的那样,东朝国运不昌,才移位给青戈新主,我也时常在宁致面前念叨这些风水邪术,他却偏不信。
困乏了,我摆驾回我的永芳宫,枕着百花香的床榻缓缓睡去。
我又梦到了,东朝二十三年,还是庶王的宁致带领大军冲破了青戈国关。
要塞曦宁、晋安两地纷纷失守,青戈的铁骑军死伤惨重,就连远攻军都溃不成兵。我们的玉戈河一夜之间变了赤色,常年栽种五色鲜花的红土地,也被漫天的战火烧了个焦透。
我赶到战场时,千里马已经累得奄奄一息,却还要一步步跨着百姓的尸体前进。
那些爱穿花衣,头戴花帽的百姓们横尸遍野,不再载歌载舞,而是安静地躺在他们挚爱的土地上。
我恨得浑身颤抖,哭得嗓子都哑了,终于杀到了他的面前。
他遇兵杀将,锋利的剑被他挥得血水四溅,犹如人间阎王,浑身带着地狱烈火,扑往每个冲向他的人。
与他交锋的瞬间,我窥见了他盔甲底下的眼睛,眼角上勾,像永不满足的狐狸,又像勾人心魄的情郎。
那一瞬间,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可怕的想法,若是没有战争,我也许会爱上他。
那时的我虽然懵懂,但也知晓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,只在那一秒,我与他仿佛度过了地久天长的一生。
但现在我们站在了不同的阵营,只能永远为敌。在那一秒之后,我只能拿着剑不顾一切地刺向他,千次万次。
刀剑向来无眼,既然不得相识相爱,那只能让他死在我的剑下,这也算另一种爱意了。
但他终是防守得极好,无论我怎么挥剑进攻也奈何不了他。
偏于一隅的青戈一族,不谙世事也不参入任何一方争端,但总有人对我们的土地虎视眈眈。
终于我被他压倒在地,就像青戈被层层压制,毫无反抗之力。而他高高在上,只是轻描淡写一句:“活着不好吗?”
这真是极大的讽刺,一个侵略他国的人抢了城池,烧了土地,杀死了百姓,还有脸在这里问,活着不好吗?
我的泪不能留下来!那是我在心里唯一念头。
他仿佛看穿了我,沾满青戈血的衣摆向我靠近,一张罪恶至极的眼睛盯着我说:“哭一下就放你走喔。”
我没哭,我天生一张笑脸,弯弯的眼睛和弯弯的笑唇。她们每次见我都会问我:“夏无云,又有什么高兴的事啊?”
在青戈平和宁静的生活,便是我夏无云最开心的事,而现在一切都被打破了。
02
主上曾说,炽云军是青戈最后的荣耀,永不放弃,永不低头。
在被他碾在脚底的瞬间,闪过了她们所有的面孔,也让我不再恐惧和难过,更不会在他面前流泪哭泣。
他看着我如同看着路边的蝼蚁,看一秒都浪费时间,踩一脚都怕脏了鞋,他不屑于杀我。
我们俩就这么僵持着,或许多一秒他就能少杀几百人,那我更不怕与他对视,甚至以更凶狠的目光。
“不杀我朝臣民。”他倒是波澜平静,还笑了出声,丢下一句便转身离开。
士可杀不可辱,他一句话仿佛敲定了结局,他吃定了青戈必然归于东朝,而我在他嘴下成了叛国之民。
此刻没有什么比恨意更能击败敌人的,我从尸体中站了起来,敛起脸上的稚气,露出以往的笑脸盈盈,对着满地的故人起誓:东朝死期将至。
我被明雪唤醒,噩梦消失了,一切都好了。
现在的我不仅灭了东朝,慰告青戈百姓的在天之灵,更稳坐皇位,酣睡皇榻。
午后的议事殿只有些许人,但我还是一一听了他们的汇报,无非就是国力强盛之下,开疆拓土亦是顺势而为。
我知道这是每朝皇帝都该有的忧患意识,但我还是偏向无战之合,不强占也不霸权,于是便打发他们再回去从长计议。
起驾离殿时,御前将军提醒我,青戈的祭祀大典定在清明之前。是啊,旧的炽云军已经走了三年,若是没有她们的浴血奋战,忍辱负重,就没有今日繁盛的青朝。
是他的恶成就了我的善。
他可能到死也想不到,他在战场上费尽心机寻找的炽云军,就这么被他短暂的怜悯心放过了。
当我在乱葬岗觉醒时,剑歌穿着褴褛的青纱将我掩护进城,青色裙角开满了血红的花,脸色苍白的她平时爱说爱笑,现在张了张嘴,却说不出什么。
终于,她带着我进了地窖,转了身才发现,她早已数剑穿心,看着我平安抵达,她才舍得松了口气,但也吐了一口血。
她递过那块印花令牌时,已再无生息。我拼了命地喊她,喊到一丝血腥味满上眼角和嘴角,她却再无回应。
我好像一夜长大了,她们都说我是最适合当领军的,而我却从来不上心,我以为我们可以每天吃吃喝喝就能过完一生的。
但是现在,一切都是空想。
“灭东朝,复青戈!”弥漫着血气的秘密基地里,几百位青衣女子振臂高呼,一直喊,喊到声嘶力竭都无法平息我们眼里的仇恨。
青戈继承者向来以贤与德为先,明雪向来聪明伶俐,看着她又递进才人的画像,我心里敲定了一个主意。
但又有一个意外,打破了我原来的计划。
流云峰,一如宁致般的男子,除了颊边的梨涡,是今年新选的才人。
我下朝之时,明雪便把他带到长欢池边,等着我召见。我也不急见他,只是站在远处,看着他的一举一动,有些胆怯却不失风度,进退有礼,张弛有度。
我朝池里投了一个石头,颇为感慨地问:“怎么样,还可以吧?”水底的宁致依旧没有回答。
“圣上吉祥,在下流云峰。”那头的男子听到石头击水之声后,立马上前躬身行礼。
他的温润听话甚得我心,我说不如我们在长欢池边缔结良缘,他说这不合规矩,我说这是属于我们之间的秘密。
我靠着他的肩膀,好像终于找到了一点归属。我让流云峰换上他的旧衣,熏上他爱的雪山松柏的气味,让他吃他爱吃的糕点菜肴。
好似都一切如旧了,我欣慰笑笑,抚着他的脸,用拇指遮住他颊边的漩涡。
流云峰默默地接受着一切的改变,他透过我的眼神,看到了另外一个人,他问我:“你可曾后悔?”
我颇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,没想到他能像到这个地步,这太像是宁致会说的话。若不是我亲手将宁致毒死再送入池底,我都以为他起死回生了。
“不曾。”我笑了笑,无奈又无悔。
03
以前宁致从不爱吃青戈的食物,不爱青戈的人民和习俗,这就是我最讨厌他的一点,不爱为何又要抢,抢了也不珍惜,那他倒也该死。
我挑挑眉,饶有兴趣地问他:“如何?”问他青戈的菜是否还合口味。
“是熟悉的味道。”流云峰没有停下来筷子,又说道:“圣上盛情相请的国宴,自然味道独一无二。
看着他津津有味的样子,我继续给他讲故事,好久没有人能这么安静地听我回忆过去了。
还是那一年,青戈接连失守,最重要的青都将被东朝占领。别无他法,我只能以退为进,放弃抵抗,保留最后一点军力。
与此同时,潜伏在各国的探子纷纷浮出水面,或威逼,或利诱,只为求得援军相助。
但效果甚微,东朝国力向来强盛,取得绝对性的胜利只是时间问题。
而青戈主不忍看到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战乱之中,于是便主动求和,接受了成为东朝的附属国的条件,还要进贡白银万两,并向东朝奉上百名秀女。
就这样绝处逢生,我与百名炽云女子按计划被送入宫中,或为奴,或为妓。
世人皆知青戈有神秘的炽云军,却不知真正的炽云军亦是女子组成。行军在外,利用男子为掩护,而随军的女妾才是真正的精英力量。
荣耀的炽云军只听命于青戈主,所有女子都从小严格训练,经过重重考验才能脱颖而出。
要成为炽云军的一员,不但要磨灭为人的意志,更要把自己当作武器般的存在,无畏生死,只为青戈百姓。
入了宫,我不再是炽云军前卫,而是卑躬屈膝的贱奴。只要能使东朝沦为地狱,做什么我都甘之如饴。
在那段昏暗屈辱的日子里,亲手杀死宁致成了我存活下来的执念。
那一夜,宁致凭借军功变成了当朝太子。多喝了几杯庆功酒的他,醉醺醺般不省人事。
我装作和平常的宫女一般,有一颗向上爬的心。
于是我买通了守夜的太监宫女,然后守在他的宫门外等待时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