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哥叫裴星杓,是个明星。
代言海报能贴满地铁通道和最繁华的商场。
广告里的他穿着黑西装,V 字领口锋利,露出脖颈上一抹吻痕。左耳戴着银色耳挂。
侧脸凝望镜头。
桀骜难驯,野心勃勃。
但实则——
还没回家,我的手机已经收到五条消息:
妹妹,你是今天放假回家对吧?^_^
几点到家呀?我正好没通告,我提前回去给你做饭。
?怎么不回我?T_T
给你买了两身衣服,放在你卧室了。
有些衣服好像放久了有霉味,我帮你洗了。
我立刻回复:「不用!不许进我的房间!」
我脸红得要死,慌乱又心虚。
我约好和男朋友下周旅游,这是我们第一次去酒店。
我特意买了两件晚上穿的小衣服。
可不能被我哥发现!
等我冲回家的时候,我哥正靠在沙发上抽烟,细支烟,烟草味道清浅。
他垂着眼,戴着耳机,盯着手机屏幕。
不知为何,右手指节有四个深深的伤口。
恍若重击过哪里,不止一次。
不过他毫不在意,连创可贴都没有贴。
我惴惴不安地走过去。
「哥。」
他抬眼,神色极为平静,甚至带着笑意。
「嗯,回来了。」
我有些怕我哥,不知道为什么。
明明从小到大,我欺负他欺负得更多。
小时候我就是个犟种,只要是他的东西,都想据为己有。
我哥只含了一口的棒棒糖,乖乖送给我,眼巴巴看我一口咬碎,拆吃入腹。
我哥只穿了一次的新衣服,毫无还手之力,被我扒下来套自己身上,哪怕我有衣服,也要套头上做头巾。
我哥去哪,我就也要跟到哪。
在童年时期,我们几乎形影不离,同穿同吃。
以至于,他上高中住宿后,同我要了几件衣服。
我哥说,「如今没人抢我衣服穿,衣服没了你的味道,不习惯。」
他说,「把你的衣服放在枕头下面,能睡着。」
我一直都极为愧疚,觉得我哥是真被我欺负惨了。
我猜想,这种下意识的怕,恐怕是我对我哥愧疚又心虚的结果。
我哥将烟掐了。
我说,「没事,你抽吧。」
我男朋友也抽烟,起初不好意思说,如今倒也习惯了那个味道。
我哥摇头,「让你闻烟味,成什么样子。快点洗手,吃饭。」
我想,他定然是没发现快递里的小衣服,松了口气。
我高高兴兴地抱住他。
他揉了揉我的脑袋。
我说:「我帮你贴创可贴吧。」
「没事,留着吧。」
「嗯?」
「留着就能提醒我有些该做的事,不能心慈手软不去做。」
他轻声说,「是时候步步为营,谋划算计了。」
「哥,你是不是工作被人欺负了?娱乐圈确实不好混。」
他低叹,「确实被人欺负了,但没关系,我会让他付出代价的。」
荧幕上拒人千里的裴星杓此刻笑得温文尔雅,平易近人。
而我听他的话,乖乖去洗手间洗手,临走时,却猛然停住脚。
垃圾桶里赫然扔着两件衣服,已经被胡乱撕扯得七零八碎。
我盯着那块黑丝上的小蝴蝶结。
盯了许久,终于不得不确认——
这就是我买来要穿给男朋友看的小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