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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刘瑶朱瑜】第1章免费全文阅读

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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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“捡尸”,多指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,被居心不良的男人捡走发生性关系。因此,通常来讲,“捡尸”就意味着强奸。

我是一名警察,主办过一起因捡尸而起的案件。只是,它远不止捡尸那么简单,后续的发展令人始料不及。

受害者叫刘瑶,她报警时,一个劲地哭,110接线员耐心地安抚了近十分钟,才断断续续听明白她是受到了性侵。

我们接到指令赶到事发宾馆时,刘瑶的情绪已经平复了许多,她告诉我们,头天晚上,她与两个同事在酒吧喝酒,结束时准备打车回家。

刘瑶当时觉得胃里不舒服,决定先走一段再打车,可走着走着,酒劲上来了,她头昏脑胀,找了个路边的长凳坐下,之后实在是太困,就趴凳子上睡着了。

等再次醒来,刘瑶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房间的床上,全身上下一丝不挂。

惊慌失措的刘瑶发出了尖叫,当时宾馆服务员正在做其他房间的卫生,听到声音过来敲门,刘瑶才知道自己是在一家宾馆的房间当中。

稍后,通过下体的异样,刘瑶明白,自己遭遇了性侵,而她对施害者一无所知。

刘瑶随身携带的财物没有损失,包、手机、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在。

宾馆前台的监控显示,刘瑶是被一名穿红衣服的人扶着进来的,时间是凌晨1:13,开房用的刘瑶的身份证。

当我们仔细查看那人的面部特征时,惊讶地发现,这竟是一名短头发女性。

我指着屏幕上的女子问刘瑶:“这人你认识吗?”

刘瑶非常肯定地说不认识。

女子办理入住后,扶着刘瑶坐电梯去了三楼的房间,凌晨3:07,女子独自走出房间,继而离开宾馆,此后直到早上刘瑶醒来报警,都没有其他人进入房间。

一个女人怎么对刘瑶实施性侵?可刘瑶斩钉截铁地说自己受到了侵害,体内还疑似留有男性精液。

我和同事立即兵分两路,一边带刘瑶去做物证鉴定,一边对她当晚的行踪进行追溯,重点核查那名可疑女子的身份。

经过人脸比对,我们很顺利地筛查出了那名女子,她叫朱瑜,33岁,单身,是一个厨师,目前在一家中餐厅工作。

当我们找到朱瑜时,她已经换上了工作服,在忙着为中午的用餐高峰备菜。或许是因为长期在厨房工作,油烟太大,她脸上的皮肤很差,肤色也较深。

听闻我们是警察,朱瑜没有表露慌张神色,只是要求换个地方说话。这个其实不用她要求,我本来就要把她带回刑警队。

进了审讯室,我直接开门见山,拿出监控图片问:“这个人是你吧?能不能解释一下。”

“是我。”朱瑜爽快地承认了,只不过,她说自己昨晚看到刘瑶躺在地上,醉得人事不省,出于好心把她带到宾馆休息,开房后,她给刘瑶喝了些水,又陪了一会,见其只是喝多了,没其他问题,就离开了。

“刘瑶的衣服是你脱的?”同事丁茂问。

“是,她衣服全脏了,还有呕吐物。”

“也没必要脱那么干净吧?”

“脱干净也没什么问题吧?我睡觉也喜欢裸睡啊。”朱瑜的眼神中带有几分挑衅:“再说了,我又不是男人,帮她脱衣服应该不犯法吧。”

如果一切真按朱瑜所说,那我们还的确不能拿她怎么样。

就在这个时候,刘瑶的检查结果出来了,下体撕裂,内有两名男性的精液。

朱瑜一个女人自然做不了这种事,唯一的解释就是,在朱瑜遇到刘瑶时,刘瑶就已经受到了不法侵害。并且,这不是一起单纯的强奸案,涉嫌轮奸,情节非常恶劣。

朱瑜的嫌疑排除,我们对她的态度缓和了一些,随后详细询问了她遇到刘瑶的时间与地点,再核查那一带的天网监控视频,一个小时不到便有了发现。

朱瑜是在迎宾路中段碰到刘瑶的,这里离刘瑶喝酒的酒吧有近十公里,醉酒下的刘瑶显然不可能是走过来的。

我们继续核查,发现差不多二十分钟前,刘瑶被一名穿黑衣服的男子从一辆越野车里抱出放到地上,之后,男子驱车扬长而去。

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,但监控没有拍到他的正面。我们随即协调交警,调取沿途卡口数据,查到了他的车牌号,登记车主叫汪明。

汪明的手机处于关闭状态,联系不上。我们通过身份系统核查,发现他最近有上网的记录,几乎每天都会上四五个小时,地点也比较固定,就那两三个网吧。

当天傍晚时分,系统预警提示汪明在团团网吧上线,我们立即赶了过去。到了网吧,我和丁茂进去找人,另外两个同事守着门口。

我径直来到吧台,表明身份,让服务员查找汪明在哪一台机子,服务员查询后说他在7号卡座,我俩找过去,发现座位上没人,但电脑开着。

“肯定去厕所了。”丁茂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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