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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必须在神智还清醒的时候,把该做的事情做完。
我费力地从床底下拉出一个旧书包。
那里面装着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。
是我一个月前偷偷去红十字会拿的。
那时候工作人员看我年轻,还劝我再考虑考虑。
我当时笑着说:“我就是想做个好事,万一哪天喝凉水呛死了,还能废物利用。”
我拿出笔,手抖得厉害,连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。
在“指定受赠人”那一栏,我一笔一划地写下了“林笙”两个字。
生怕写错一个笔画,这颗肾就迷路了。
填完表,我把它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防水的文件袋里,挂在脖子上。
这是我的通行证,是我去见阎王爷之前,必须交出去的投名状。
做完这一切,我拿出了手机。
我想给他们留点什么。
但我现在的样子太吓人了。
满脸的死灰气,嘴唇干裂出血,牙龈肿胀得包不住牙齿。
如果姐姐看到这样的我,肯定会伤心的。
她那么聪明,从小就最懂我。
我翻箱倒柜,找出了那条红裙子。
这是上个月我咬牙买的,花了三百块。
当时带回家,爸爸骂我败家,姐姐虽然嘴上不说,眼神里也有责备。
其实,那是为了今天买的。
我给自己画了个大浓妆。
最红的口红,最厚的粉底,还戴了一副夸张的墨镜,遮住那双已经凹陷下去的眼睛。
我把手机架在泡面桶上,打开了录像。
镜头里的女人,穿着艳俗的红裙子,笑得没心没肺。
“喂,老林,大妮,还有那个……陈旭。”
我开口,声音嘶哑。
赶紧清了清嗓子,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。
“当你们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,我已经去那边享福了。”
“别哭啊,我这种坏人,死了也是祸害阎王爷去的。”
“那五十万其实是骗你们的,我没那么贪财……”
说到这,我停顿了一下,因为一股热流又要涌上喉咙。
我死死咽了回去,接着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