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旭的声音沙哑,带着难以置信。
“以前那个为了救流浪猫能饿两天肚子的林棠去哪了?”
“人是会变的,陈旭。”
我冷笑一声,转过身不再看他。
“流浪猫又不用我割肉。那可是个肾啊,我要嫁人,我要生孩子,少个肾我以后要是被嫌弃怎么办?我要点营养费过分吗?”
爸爸气得浑身发抖,举起手又要打。
陈旭拦住了他。
“叔,别打了。”
陈旭看着我,眼神冷得像冰。
“打她嫌手脏。”
他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,狠狠甩在我脸上。
信封角划过我的眼角,生疼。
“这里是十万块,是我这几年存下来的老婆本。林棠,从此以后,我们一刀两断。”
“你这种人,不配做林笙的妹妹,更不配做我的妻子。”
那厚厚的一沓钱散落在地上。
我蹲下身,一张一张地捡起来,吹了吹上面的灰。
“才十万啊?真穷。”
我嫌弃地撇撇嘴。
“行吧,看在以前的情分上,这十万我收了。不过捐肾的事,免谈。”
“你!”
爸爸抄起门口的扫把就要冲进来。
我眼疾手快地“砰”一声关上了门。
把所有的谩骂和诅咒都关在了门外。门外,爸爸还在踹门,陈旭在拉他。
“走吧叔,求这种烂人没用。我就算去卖血,去借高利贷,我也要把林笙救回来!”
脚步声渐渐远去。
我背靠着门板,身体一点点往下滑。
直到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,我才敢大口喘气。
一口鲜血喷了出来,染红了手里的钱。
那是陈旭攒了三年,准备我们办婚礼用的。
我把钱小心翼翼地擦干净,塞进枕头底下的那个铁盒子里。
那里已经存了四万多。
是我这几年打工,省吃俭用,甚至去卖头发攒下来的。
还差很多。
姐,对不起,我没本事,凑不够五十万。
我看着满手的血,突然笑了。
陈旭,刚才那一巴掌,打得真好。
以后忘了我吧。
娶姐姐,她比我温柔,比我好。
最重要的是,她马上就要有一个健康的肾了。
而我,会成为一具快要腐烂的尸体。
陈旭走后的那天晚上,我发起了高烧。
浑身骨头像是被蚂蚁啃食一样酸痒剧痛。
我知道,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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