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
沈风是自己投案自首的。
他这几年混的不好,游手好闲沉迷赌博,结婚不到半年就被妻子提了离婚。还因为欠了高利贷还不上债,被打瘸了一条腿。
他东躲西藏、小偷小摸地过活,每次犯事进局里蹲一蹲,出来后照旧狗改不了吃屎。
没想到坏事做多了,最后会演变成杀人弃尸。
他说第一次行凶,是激情犯罪。
被害人李志是不久前才刚到本市打工的外来客,在这里没多少人认识他。
三个月前的一个雨夜,零点已过,沈风从超市买完东西走在回家路上,抄近路拐进暗巷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喝醉酒正在解手的李志。
当晚两人心情都不佳,互呛了几句,接着就升级成了肢体冲突。
沈风是在被李志狠踹了一脚后,刹不住脾气地抡起地上的一块板砖砸过去的。
一砖下去,血流如注,李志当场晕死在地。
反应过来的沈风很快让自己从慌乱中平静下来。
看雨越下越大,突然想起在小说里看到过雨水会冲刷掉痕迹的说法,为了不让李志醒来后告发自己,他选择继续施暴直至把人砸死。
然后他双手套上刚从超市里买来的一次性塑料手套,费力将尸体拖动到暗巷垃圾箱最里头隐藏起来。
为以防万一,他还捡起那块充当了凶器的板砖,往袋子里一装,便离开了杀人现场。
事后沈风每天留意着各平台的新闻动态,在没有监控证据可提交的情况下,破案一度陷入僵局。
上天眷顾,警方并没有找上他。这让他心存侥幸。
而第二次犯案,和第一起不一样,第二次他是有计划有准备地去犯罪的。
就在和第一起案件间隔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后,沈风有了杀人的目标,林晓娜。
他是在某次夜间吃摊的时候偶然看到林晓娜的,她让沈风印象深刻,因为她长的和自己的前妻有些神似。
沈风就这么多留了心眼,跟踪起了林晓娜。
林晓娜的身份很简单,同样是个多年前来本市打拼的独居女性。目前自己开了家美甲店,生意经营的不怎么样,出门和各种男的去小旅馆约会的频率却很高。
林晓娜是个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女人。
沈风得出这个结论。
他病态的将她和前妻联系在一起,把对前妻的怨恨迁怒了过去。
之后又尾随蹲守了人家半个多月,终于在明确了林晓娜真的以援交作为副业进行谋生这件事后,做出了杀人的决定。
他在某个晚上的路旁堵了人,谎称给钱办事把她约到了荒废多年的公园里。林晓娜衣服脱到一半,就被沈风用同一块板砖给砸死了。
尸体也再次被丢弃到公园附近的垃圾点隐蔽起来。
沈风交代事实的时候笑得阴沉,他说他一直把凶器藏在家里,打从心底想再用上一次。所以自第一次犯案后,他又相继看了一些与刑侦类有关的影视和书籍,杀林晓娜时还有备无患地戴上了橡胶手套,并且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身体接触。
而执着于在垃圾点弃尸,也许只是因为第一次行凶带给了他巨大的冲击和快感,这足以使他感到迷恋。
“两起案件的弃尸地点虽然有所重合,但间隔时间长达一个多月,案发的时间跨度不易被直接联系起来,再加上被害人之间的人际网不存在什么必然的关联,所以当时不好轻易定性为连环作案。”
可我表示不理解,“可是警察同志,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和我说这么多,沈风做的这些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呢?”
“你知道他为什么自首吗?”
我摇头,猜测:“良心过不去?”
“是因为害怕。沈风的债主上门威胁他,扬言不会放过他,他怕被弄死,这才主动投案的。”
我暗骂沈风一句畜生不如,紧接着在听到警察最后说的话后,抬脚踹翻了桌子。
沈风只交代了前两起案子的犯罪事实,却不承认是第三起案件的凶手。
交代到最后,沈风提到了我。
他说在那场警方发布会的直播中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,周某全。之后又在某平台的视频里看到了我当时被警察请进警车的画面。
就这样,沈风又自己下了结论。
他认为我因为当年的事对他怀恨在心,所以第三起案子是我杀了人,就为了嫁祸给他。
他简直是个疯子!
我怎么可能是凶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