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他是雷池内的人。
我清楚地知道他心里唯一的地方住着一个叫金殊的女孩。
这份感情,从一开始就没有结果。
所以我没有让任何一个人知道我的心思。
直到后来父亲因酗酒冻死在三九寒天,我以为终于能过上好日子了。
母亲却在山花即将开放的季节被诊断出了癌症,和我一样的病。
巨额的医药费几乎压垮我,我日夜不停地兼职依旧是杯水车薪。
又是这种狼狈的时候,秦知礼将一张卡推到了我面前。
再度重逢没有让我的内心产生一点喜悦,只有对自己为了钱什么都甘愿付出的唾弃。
“金殊呢?不会我刚跟你一天就被发现吧,我不会退款的。”
秦知礼闻言笑了声,看我一眼后,将取出半根的香烟又塞回了盒里。
“财迷。放心,她人在国外,至少三年以后才回来。”
“而且她还没答应和我在一起,我现在仍算某种意义上的单身,你不用担心自己的道德底线。”
我的眼神匆匆略过纸质版的条款,落笔前,再次看向他:
“最后一个问题,为什么是我?”
出乎意料地,秦知礼没急着回答。
他懒懒靠进沙发里,似乎真的在认真思考。
“嗯,为什么呢?”
“可能因为……你嘴严,听话,还缺钱吧?”
回忆到此戛然而止。
我枕着眼泪入眠,再醒来已是第二天午后。
病症已经到了让我无法忽略疼痛的地步。
我拖着疲累的身躯就近来到秦知礼说的那家医院。
我不怕死,可总要吃点什么让我缓解一下这场解构自己的风暴。
的确如他所说,院里的人不知为何都对我有印象,提供了很多便利。
可等待取药的过程仍然让我痛到难以忍受。
我蜷在座椅上,连汗水顺着脸颊滴落都没空去擦。
却恍惚间幻听秦知礼的声音。
结果一抬头,他真的在。
我远远看着他陪在金殊身边采血。
高大严肃的身影挂满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——
粉色的毛线手套,毛绒围巾,臂弯里抱着绵软的白色羽绒服。
还能腾出另一只手来帮眉头紧皱的小姑娘捂眼睛。
这样的场景,我此前从来没有想象过。
我很有自知之明,对秦知礼的欲望永远停留在他需要我的那一层。
更何况,人是无法想象到自己认知外的事物的。
我的喘气声又粗又急,像只躲在暗处的老鼠偷吃别人的幸福。
突然脚步声由远及近:
“方小姐,您的药。”
护士的声音不大,却在寂静的走廊里格外清晰。
那两道身影同时一顿,一齐回过头来。
我就这样猝不及防撞进了他们的视野。
“方小姐?好巧呀!怎么了,身体不舒服吗?”
我下意识捏紧了手里的药袋,朝声音的主人回以微笑: